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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章处理

时间:2024-08-07 12:13:07 点击:96 次
如何避免机动车违章

避免机动车违章的方式有:

1 、熟悉交通法规。

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头。

3 、尽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 、经常看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 、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机动车违章处理期限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

2、缴纳罚款的时间是受到信件的15天内,一般交警发的都是挂号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时间的。

机动车违章处理程序

1、当事人凭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和相应牌、证、标志、手续到交警相关部门接受处罚。

2、交警相关部门根据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按规定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宣告后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的凭行政决定书在15日内缴纳罚款。

4、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需暂扣、吊销驾驶证、扣分的,按《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6、当事人凭银行缴款收据到大队处罚中心领取证件或放车通知单。

7、当事人凭放车通知单到停车场领取暂扣车辆。

机动车违章处理的相关法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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