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二、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一)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2、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如何计算交强险的数额交强险在全国的价格是一样的。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者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但是第一次购买交强险的价格与后面再次购买交强险的价钱有可能出现不同,交强险具体多少钱还要考虑是否有出险等因素有关。
交强险虽然是强制性购买的,但并不是万能的。您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有赔偿第三方(除保险公司、投保司机外的那方)。如果您是投保司机,也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那么你的医疗或其他的赔偿只能由对方司机的交强险来赔偿。如果在这个事故中,对方司机不存在,或者对方司机没有交强险,你的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因此在交强险查询理赔的过程中需要看清交强险赔偿的限额和对应的标准。
所以,司机上路除了交强险外,还需要购买驾驶员保险。只有这两款保险相互补充,才能真正做到保障完备。驾驶员保险的价格大概在150元、年,比交强险便宜很多,它的好处是:它能够转移被保险人(一般为驾驶员)以及车上人员的损失(人身伤害和住院医疗等),进行赔偿。将您因为事故治疗的支出转移到保险公司上。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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