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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保险

时间:2024-09-17 12:52:35 点击:169 次
货物运输险分类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三、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货运险别

进出口货运险CIC条款按承保保险责任的大小,又可分为若干种不同的险别,具体分类如下:

1、海运条款:平安险(FPA)、太平洋险(WPA)、中国人寿险(ALL RISKS)

2、 陆运条款:

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

ON RISKS)

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3、航空条款:

空运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

空运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4、邮包条款:

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

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

5、海运冷藏条款:

海运冷藏险(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海运冷藏一切险(ALL 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保险条款没有险别大小的分类。

货物运输险责任

一、平安险

保险人主要负责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

空运货物保险

损失、责任和费用:

1、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

3、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4、 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损失,它包括下列11种条款:

1、 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

海运运输保险

2、淡水雨淋险条款;

3、短量险条款;

4、 混杂、沾污险条款;

5、渗漏险条款;

6、 碰损、破碎险条款;

7、串味险条款;

8、受潮受热险条款;

9、钩损险条款;

10、包装破裂险条款;

11、锈损险条款。

货物运输险之海损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一、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二、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货物险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货运险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39;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三、费用

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上述费用都负责赔偿,但以总和不超过货物险保险金额为限。

四、保险人免责条款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五、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出口货运险保险金额:按发票CIF价×1.1确定。

进口货运险保险金额:按到岸价确定。

此外,进出口货运险的保险金额,也可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六、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费率的确定,基于下列一些因素:

1、货物品名及其特性特征,以下特殊货物风险比较高,费率要高一些。

2、目的港的管理状况,目的地的治安状况等,如欧美线费率相对要低一些,非洲南美费率要高一些。

3、承保险别及其它承保条件。如加保战争、罢工、民变等险种,费率相对要高一些。

4、船名、船龄、船籍、船级等。整船运输必须提供船资料,以确定是否承保、费率。

陆上运输保险

5、包装方式

6、运输方式(是否集装箱运输,是否整船运输)

7、业务量大小

8、出险记录

9、其它方面

货物运输险保险金额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不同种类分别约定:

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按启运地成本价或者协商价确定。其中启运地成本价是指按货物在启运地购进时的成本价(以发票为准)或调拨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协商价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一张投保单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同时须填写总保险金额。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税发票价计算保险金额,即保险金额=货价*(1 增值税)。

二、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装运港交货一般有三种价格:到岸价(船上交货价,即FOB价);成本加运费价(即CFR价);到岸价(包括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即CIF价)。

一般来说,各国保险法及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够规定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在CIF货价基础上适当加成,加成率一般是10%,也可以与被保险人约定不同的加成率,但一般不超过30%。保险金额=CIF货价*(1 加成率)。

如果是CFR报价,则应折算成CIF价,CIF=CFR/[1—(1 加成率)*保险费率];如果是FOB报价,则需先在FOB价中加入运费,变成CFR后,再折算成CIF价。

三、进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CIF价格为准,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为宜。若按CFR或FOB条件进口,则按特约保险费率和平均运费率直接计算保险金额。

按CFR进口时:保险金额=CFR价格*(1 特约保险费率);按FOB进口时:保险金额=FOB价格*(1 平均运费率 特约保险费率)。

货物运输险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海洋运输保险,应根据买卖双方商订的价格条件来确定。例如按F.O.B.条件和C.F.R.条件成交,保险即应由买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如按C.I.F.条件成,就应由卖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办理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一般程序是:

1、确定投保国际运输保险的金额

投保金额是诸保险费的依据,又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按发票上的C.I.F.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各国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办法也各有异。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按两种办法:一种是逐笔投保;另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

2、填写国际运输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书面申请,其主要内容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被保险货物的品名、标记、数量及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及签章等。

3、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

保险费按投保险别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险别、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并参照国际上的费率水平而制订的。它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种。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系指特别列明的货物(如某些易碎、易损商品)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另行加收的费率。

交付保险费后,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保险单实际上已构成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是保险人寻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在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灭失时,投保人可凭保险人要求赔偿。

4、提出索赔手续

当被保险的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按〖INCOTERNS 1990〗E组、F组、C组包含的8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买方办理索赔。按〖INCOTERNS 1990〗D组包含的5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则视情况由买方或卖方办理索赔。

货物运输险办理指南

当发货人或其他相关利益方有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的需要时,应按以下步骤办理保险:

第一、请与六安人保财险所属的各经营网点联系投保或咨询;

第二、请选择所需使用的条款

(一) 进出口货运险:

1、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

2、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

3、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

4、邮包险条款、邮包战争险条款

5、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6、活牲畜、家禽的海上、陆上、航空运输保险条款

7、ICC(A)、ICC(B)、ICC(C)及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英国伦敦协会条款)

(二)国内货运险:

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3、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4、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5、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三、请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填写投保单,如为进出口业务,须提供信用证、提单、发票、装箱单、起运通知等资料,并进行风险评估,投保单填写内容包括:保险标的的名称,保险标的的包装情况,保险标的的重量,保险标的的数量,承保险别,使用条款,运输工具,如船舶、火车、汽车、飞机等,其中,如果船舶运输,散装货物须提供船舶的名称、船龄、船级等资料,运输方式如是否集装箱运输、集装箱拼箱运输、散货、件杂货等情况。

第四、确定保险金额

进出口货运险一般按照发票价格加成10%。

国内货运险的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价值确定或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若一张投保单投保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时,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必要时,填写投保清单,同时填写保险金额总计。

第五、费率厘定

保险公司将根据承保的货物的性质;根据承载货物的船舶;根据承保货物的装载与包装情况;根据承保货物航程及起运港(地)及目的港(地)的管理情况;根据市场的竞争等各类情况制定费率。

第六、免赔条件

根据承保的货物的性质、包装、船舶、港口的管理好坏,设定免赔率。

第七、保险公司将根据以上条件缮制保单,在投保人支付保费后,出具保单给投保人。特别要说明的是如果货物运输根据信用证进行安排,保险公司将按照信用证要求出具保单。

第八、如全年有多次货物运输,且保险都准备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的,可以选择采用方便的预约保险方式,即采用合同方式将全年的货物运输全都纳入保险范围之内,当然采用这种方式由于减少的保险公司的展业等费用成本,比较单独出单还能获得更为优惠的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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