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 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 1000
说明: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车主请尽快到绍兴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绍兴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00元起,超规定5码多加100元
交通违章处罚程序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2)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如有证人,应当询问证人。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由被询问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3)书面告知;
(4)当事人陈述和申辨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5)做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做出罚款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7)做出吊扣、吊销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违章处理一般来说,违章处理需要驾驶人到交通队进行确认和处理后,到银行办理罚款业务。
现在随着软硬件的升级,以北京市为例,可通过开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网银功能,直接通过网银缴纳罚款。目前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括三类:一是“现场执法”时交警直接记录在司机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交警对持有北京驾照的司机开具的纸罚单(即800罚单);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京牌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但是也并非所有违章都可以通过网银处理。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疑义,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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