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但是申请劳动仲裁是要仲裁费用的,它包括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劳动仲裁费用有哪些之前劳动仲裁收取的费用标准为:
(一)受理费标准为:3人以下的案件,每件交纳20元;
(二)4-9人的案件,每件交纳30元;
(三)10以上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四)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没有金额的案件,每件不超过400元。
(五)有金额的案件:争议标的额为10000元以内的为500 元,10001-50000元的部分按3%收取。
(六)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2%收取,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1。5%收取,200001以上的部分按1%收取。
申诉人家庭系确定的特困家庭的;申诉人在仲裁期间正患有神经病、癌症等绝症的或其他当事人确有困难的情形,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向仲裁委申请减交或者免交,是否减、免,由仲裁委审查决定。
劳动仲裁费用由谁缴纳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交。
处理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支出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申诉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争议经调解解决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外,对于职工当事人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决定可以减、缓、免交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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