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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应遵循什么原则

时间:2024-09-20 12:03:10 点击:158 次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应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应对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下应对:

  1.和单位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

三、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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