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损害赔偿 > 密室逃脱又起意外!16岁男孩游戏时磕碰受伤破相

密室逃脱又起意外!16岁男孩游戏时磕碰受伤破相

时间:2024-07-11 13:26:56 点击:58 次

5月17日,福州市民李女士求助称,她16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在恐怖密室体验馆游戏时,意外发生磕碰,手术拆线后,小明的脸部留下一道6厘米左右的疤痕,但商家却认为治疗已经结束,祛疤是属于美容项目,不愿再支付后续费用。目前双方仍未协商成功。那么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次事件中,密室逃脱经营者虽然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但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问题,因此,当事人可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