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损害赔偿 > 刘涛王珂起诉造谣者 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刘涛王珂起诉造谣者 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时间:2024-07-11 13:23:12 点击:130 次

5 月 18 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已根据王珂、刘涛的承诺与委托,将造谣者的社交平台账号诉至法院,目前已完成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工作。此前,工作室及刘涛本人已在微博发文辟谣,否认离婚等传言。

 

在网上随意造谣诋毁他人也是属于网络暴力的一种,我国《民法典》中有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造谣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此外,《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说,千万不要轻易对别人进行评论或者进行言语的诋毁,因为网络暴力也是违法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