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发长文辟谣离婚并起诉造谣者
2024-07-1118日,刘涛在社交平台上发表长文对此前谣传的“刘涛与王珂已经离婚”一事做出回应。针对网友发布二人“离婚”“炒币”等不实言论一事,已将该网友起诉至法院,目前,已完成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工作。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造谣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本事件中,该网友在网上随意发布刘涛夫妻离婚、炒币等不实信息,在刘涛辟谣警告后仍不删除的行为属于恶意造谣,已经侵犯了刘涛夫妻的名誉权,如果法院判决其侵权的话,该网友不仅要删除相关言论,还要赔礼道歉甚至是
刘涛王珂起诉造谣者 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2024-07-115 月 18 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已根据王珂、刘涛的承诺与委托,将造谣者的社交平台账号诉至法院,目前已完成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工作。此前,工作室及刘涛本人已在微博发文辟谣,否认离婚等传言。 在网上随意造谣诋毁他人也是属于网络暴力的一种,我国《民法典》中有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造谣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此外,《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刘涛因被侵犯肖像权起诉格兰卫浴,获十万赔偿
2024-07-09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刘涛与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侵犯刘涛的肖像权、姓名权,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刘涛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10万元。刘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的被告,在官网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都使用了刘涛的肖像和名字,而且在某款产品的产品贴标上使用了刘涛的肖像姓名;而这一切的使用行为都没有经过刘涛本人或者其工作室的同意,所以被告这种未经刘涛本人同意使用其姓名和肖像宣传自己产品的行为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