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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因景观地灯裸露触电身亡,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4-07-25 13:20:45 点击:95 次

山东济南,中国诺贝尔城小区发生了一个让人心痛的悲剧:一名五岁女童和姥爷在小区荡秋千时,因景观地灯裸露而触电身亡。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单位,与业主们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诸如案涉景观地灯,都负有维护和管理义务。

在这些公共设施老旧或者损坏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和更换。而在本案中,案涉景观地灯发生漏电问题已经好几年,但是物业公司都没有尽到自己的维护和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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