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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外墙脱落砸死网约车司机,物业要赔偿吗?

2024-07-17

近日,武汉一高楼外墙脱落,一名网约车司机不幸被砸身亡!对于该司机的不幸死亡,作为管理大楼的物业来说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业服务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物承担管理责任。即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建筑物,其外墙检查、维修、修缮等管理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因此

因口角引发争斗,被害人能够要求打人者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4-07-17

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网友咨询: 8月18日晚上6点左右,李某在家准备吃饭,刘某某的媳妇敲李某家的大门,说李某讲她家姐姐杨某某与别人逛路。刘某某把杨某某用三轮车带到李某家门口,刘某某下车后辱骂李某,杨某某也辱骂李某为“烂婆娘”。后来,李某到刘某某家喊杨某某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赔偿哪些项目?

2024-07-17

好意同乘,虽然是免费的,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法定义务。近日,男子好意搭朋友一程,出车祸后被告上法庭,判决男子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在本案中,作为被告的驾驶人应该赔偿原告搭乘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窗外冰溜子坠落砸坏楼下车谁担责,汽车被冰溜子砸坏谁来赔偿

2024-07-17

近日,东北各地再度迎来风雪洗礼,只怕不多时要再度提防“冰溜子”。 此外,每到刮大风的天气,高空掉落的广告牌和树枝极可能给车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爱车不幸被冰溜子或者广告牌砸中怎么办呢? 一旦发现爱车被冰溜子砸坏,不要移动车辆,要先拍照取证,并尽快找到车辆保险单并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理论上来说,车主可以直接找广告牌所有者和所在大楼物业商谈赔偿事宜,如果责任认定有歧义,可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法院起诉。 在车主直接找责任人索赔受阻或者无法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一部分损失,

精装房被拆成毛坯,损失谁来担?

2024-07-17

现实版“黄大锤”,精装房被装修队拆成“毛坯房”,江苏南京,市民彭女士接到小区的物业管家,称有人主动承认,不小心走错门把她家的精装修给拆了。装修队的工头师傅表示,入户初始密码都是一样的,跑错了楼层。 目前彭女士与李先生,希望物业通过开发商进一步提供当初精装修备案核价的报价表,提供令人信服的价格。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那么对于彭女士因此受到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对彭女士的损失应当由装修错房间的装修师傅以及小区物业来承担,由拆错房间的装修师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物业,由于为

冰溜子坠落砸车,建筑物所有人及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4-07-17

一女子担心窗外冰溜子坠落:这要掉下去把车砸了算不算我的?这样一则视频引发关注。 如果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在遭遇此类事件后可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按流程进行理赔。 如果车辆没有投保相关保险,按《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对其他有责任的主体进行追偿。受害人与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尽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窗外冰溜子坠落砸坏车辆物业有责任吗?

2024-07-17

近日,一则女子担心窗外冰溜子坠落自己是否有责任的视频在网络传播。那么作为物业,对此有责任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所以说物业对维护小区中的安全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应该及时将有可能砸到路人的冰溜子进行清理。如果有小区居民在小区内发生了意外,物业也是逃脱不了法律责任的。 所以,物业也应该清理一下小区中的冰溜子,保护小区居民以及路人的安全,毕竟保护小区居民的安全也是物业的责任和义务。 免责声明:本

同桌饮酒致死赔偿哪些费用

2024-07-17

同桌一起喝酒其中一人死亡,其他人如果没有强制劝酒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则应当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

司机或车主在什么情况下不用对无偿搭车人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2024-07-17

“搭便车”出事故,好友对簿公堂。一男子好意搭朋友一程,出车祸后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基于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依法减轻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无偿搭车的现象定义为“好意同乘”,并且依《民法典》规定是应减轻司机或车主的责任。 通过司法实践以及相关解释,在下列情形下,无偿搭车人无权对司机或车主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 伤亡是无偿搭车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无偿搭车人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2、 车主或司机对无偿搭车人的伤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也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的。 免责声明:本

受雇于公司员工,受伤后能否获得赔偿?

2024-07-17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法律咨询: 舒城县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开发舒城县旅游汽车站综合楼工程期间设立工程处,并聘用梅某为员工。该公司购买的消防水电设施运至工地,公司需进行搬运,遂给1000元费用交由梅某负责搬运。梅某雇佣柯某及他人搬运水泵等器材,因货物过重,在翻转时支撑不住,造成货物突然倾倒将柯某砸伤。柯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梅某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及给付现金计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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