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2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为什么赵某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责任呢? 因为本案中赵某是知道热水器漏电的,还告诉了同住的女友。但是他并没有自己找人维修,也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却自己又去用热水器,可能心怀侥幸吧,结果导致悲剧。而《民法典》第1
“错换人生28年”案判了!许敏等3人获赔近百万元
2024-07-12
“错换人生28年”一案近日迎来了最新的审判结果: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享有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监护权利,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
2024-07-12
4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许敏、姚师兵、郭威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河南大学
2024-07-12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商家通过某视频平台以280元每份的价格在线销售蔬菜套餐,该套餐内有10种蔬菜共计5千克,经初步核查其所售蔬菜的进销差价率不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当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立案调查。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关于疫
2024-07-12
近日,福州市民陈先生在购物时,发现货架上的部分内脂豆腐有过期的情况,并进行购买。随后陈先生要求店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一千元,经协商最终店家赔偿陈先生四百元。那么,本案中陈先生主张的千元赔偿合理吗?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所以,本案中陈先生以购买的豆腐过期为由主张1000元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免责声明:
2024-07-12
4月14日,#上海崇明一商家销售280元蔬菜套餐被立案#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广大网友关注。据了解,该套餐内含芹菜、西红柿、红薯、莴笋等10种蔬菜共计5千克,进销差价率不符合相关规定,有哄抬价格的嫌疑,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否则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经过调
2024-07-12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那么,如果房东并不知道热水器漏电,并且提供给租客时是正常安装和使用的,那么,房东承担50%的责任份额合适吗?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有证据表明,房东买了劣质热水器,或是在安装时知道存在漏电风险,但是不
2024-07-12
去年,南京小伙张某和王某通过相亲结识,恋爱进展顺利订下婚约。之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王某主动退还礼物、红包和彩礼。张某母亲吴某觉得窝火,在网上发布诋毁王某的视频,称其骗婚、骗钱,且公布王某个人信息,对其正常生活及人格尊严造成极大伤害。对此,王某提出诉讼。经调查,王某不存在骗婚行为。经批评教育,吴某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吴某因为诋毁王某名誉而最终
2024-07-12
4月27日,在上海某小区内一对母女拒绝做核酸。还当场拿出手机,搜索《生物安全法》之类的法律条文,以此来做为拒绝做核酸的理由。对此警方当场对她们宣读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要对母女俩做出行政处罚,最后母女两人被警方带走。 对于这种拒绝配合防疫,进行核酸检测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对于有这种行为的行为人警方是可以给予其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的,如果情况不严重的可以对其处以警告。 如果说拒绝配合做核酸的行为造成了新冠传播,或者导致新冠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则行为
2024-07-12
2021年初,南京小伙张某和王某订下婚约,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张某母亲吴某在网上发布诋毁王某的视频,称其骗婚、骗钱,且公布王某个人信息。对此,王某提出诉讼。经调查,王某不存在骗婚行为。张某母亲被罚5千,并公开道歉。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吴某在网上发布视频,诋毁王某骗婚骗钱,对其正常生活及人格尊严造成极大伤害,其行为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因此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