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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丈夫去世后应当进行分割,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则不会进行分割,直接进行继承。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网友咨询: 男方去世后妻子可以处分共有的房产吗? 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 丈夫去世妻子是否有权处理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丈夫去世后应当进行分割,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2、如果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则不会进行分割,直接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讨债时,如何处理失联的债务人? 网友咨询: 讨债时,如何处理失联的债务人? 广西千剑律师事务所曾晓燕律师解答: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那么,在道路上发生车祸,车主离开一定算是逃逸吗? 一、在道路上发生车祸,车主离开一定算是逃逸吗? 不一定。车祸后以下情形车主离开不属于逃逸: 1、车主已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后离开的 如果在车祸后,当事人对事故事实都没有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车主才离开的,此时即使另一方反悔报案,车主也不构成逃逸。 2、车主是为抢救受伤者离开的 发生车祸后,如果车主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
在实践中,公司如果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需要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就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财务上的清算,那么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后,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周岩律师解答: 清算组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
朋友之间有时候会赠送礼物,巩固关系,日常中我们赠送的东西都是无偿的,那么,如果受赠人用别人送的东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能让赔偿吗? 一、用别人送的东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能让赔偿吗? 用别人送的东西受伤,送的人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形,如果赠送是无偿的,从原则上来说赠与人(赠送法律上称作赠与)不需要担责,但是,如果赠与人明明知道东西有问题但是没有告诉受赠人,或者是在无偿赠与的时候反复保证不会有危险,这时如果受赠人受伤了,赠与人是要负责任的。 二、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1、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那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哪些行为构成肇事逃逸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哪些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
可能会被孩子或者孩子的其他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被起诉了法院判决后,拒接支付抚养费的;则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孩子生父的财产会被法院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且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 网友咨询: 男方不抚养孩子会受到哪些处罚?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王美玲律师解答: 父亲不养孩子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可能会被孩子或者孩子的其他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被起诉了法院判决后,拒接支付抚养费的;则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对方申请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那么,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一、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二、附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该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一)关系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
债权是指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权清理时,有哪些原则与措施? 网友咨询: 债权清理时,有哪些原则与措施?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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