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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我公司11年的劳动合同11年12月31日到期,12年的合同尚未签订,现在公司有一个女员工已退休,现在公司提出辞退她,需要给她经济补偿吗? 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王玉兰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不存在因为退休而需要支
调岗与降薪其实是两方面的问题,而调岗也不一定就是调到了那种比较难的岗位上,当然若是调整之后的岗位工作相对要轻松、容易一些,那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能否调岗降薪? 网友咨询:我是一家IT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后,我由于表现出色被聘任为产品经理并签订了书面聘任协议。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孕吐严重,请了半个月的病假。然而,等我休完病假回公司后,却得到了一份关于自己的任免决定。决定中写道,由于我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免去其产品经理的职务,工资也从9000元降到了5000元。我该怎么办? 山东丰弘律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否纳入职工薪酬,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经济补偿金是否并入职工薪酬?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应该纳入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打印后的签字有效吗,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请问遗嘱打印之后,老人签字按手印,生效吗? 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朱文龙律师解答: 1、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2、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遗嘱人亲笔书写,且要签名,注明年、月、日。之所以对自书遗嘱有如此苛刻的形式要求,目的在于保证遗嘱人能够亲自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不会被其他人随意篡改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离还能拿到工资吗? 网友咨询:在公司做了4个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离的话能拿到工作期间的工资吗。如果工资拒绝支付工资,向劳动局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王圣平律师解答: 没有劳动合同自离是能拿到工资的,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的天数来确定工资待遇,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一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那么,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是否有赡养义务,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网友咨询:甲乙夫妻二人生育子女二人,女儿先于甲乙二人死亡,其女生有一子丙,该子已年满20周岁。甲乙临终前均重病缠身,病床前仅有儿子一人尽孝。丙仅在二老病重期间偶尔探望,等二老去世后,丙要求代位继承其母应继承遗产,丙是还应继承二老遗产一半吗? 北京
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网友咨询: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天津腾安律师事务所颜平律师解答: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故意不签合同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网友咨询: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能获补偿吗? 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张玉春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并未拒签合同,不需赔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有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那么,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怎么分配? 网友咨询:04年2月我花7万一次性买了房,所有手续当时就办完了的,是我婚前财产。当年8月结婚。现在房子涨到45万多了,增值了30多万,请问一下这30多万是不是夫妻共同的? 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高鑫鑫律师解答: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
《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那么,工资替代通知金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替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工作六个多月,公司裁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只赔偿了一个月工资合理吗?是否要另外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且我在公司的离职单上签字了,如果赔偿不合理,是否能申请仲裁?能够胜诉? 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单文熙律师解答: 工资替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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