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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公司法领域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隐名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是实务中关注的问题。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遇上显名股东普通债权人的强制执行,隐名股东对股权享有的权益是否足以排除显名股东普通债权人对股权申请的强制执行? 新则冰律师事务所毛玉娇律师解答: 目前司法裁判案例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裁判思路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隐名股东享有的民事权益不足以排除显名股东普通债权人对代持股权申请的强制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隐名股东享有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显名股东普通债权人对代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医疗事故起诉应当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医疗事故如何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谁负责举证? 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张胜富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拘役

2024-07-20
拘役的特征 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在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隐名股东的投资权益依据双方代持协议确定并依法保护。但是存在较大风险,如果隐名股东想要显名化,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应当如何显名? 天津茂荀律师事务所张国华律师解答: 如果隐名股东请求公司办理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等,此时隐名股东的要求突破了代持协议约定的范围,隐名股东从公司外部进入了公司内部、成为公司的成员。对于公司和其他股东而言,这类似于发生了股权的对外转让。为保障公司的人合性,维护公司内部关系的
上海女子签完合同房东才告知客厅装了摄像头,沟通3个月后无奈搬离。事件中的房东真是奇葩中的战斗机,房子已经租给女孩们了,为什么还要装摄像头呢?这不是侵占别人的隐私吗? 其次,这套房子为两室一厅,可房东却私自将客厅部分用夹板搭建隔断房租给别人,虽然这是房东的房子,但是这么做也不合规矩。 另外,女孩们多次要求拆掉客厅摄像头,却被房东拒绝,让人不解的是为何女孩们不会选择报警处理呢? 最后,根据女孩们的反馈情况,可要求房东当面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于房东的行为,大家怎么看呢? 免责声明:本站部
管制和拘役性质的不同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我国刑法的一种,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是拘役要对犯罪分子进行短期羁押。 管制和拘役期限的不同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
民间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在我国,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出借人应弄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从事赌博、诈骗、买卖毒品和枪支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不但出借人的债权得不到保护,自身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方面的法律制裁。 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吗,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网友咨询:不服结果可以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吗?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牛晓儒律师解答: 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果不认可,是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的。 重新鉴定应当在下列情形下进行: 1)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应当由医学会重新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抽取专家组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约定才合法有效 利息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

虚假广告罪

2024-07-20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一)虚假广告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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