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事外包?人事外包风险有哪些?
2025-07-17越来越多的大中小企业开始进行人事外包。一方面因为人事外包省时省力,另一方面人事外包还有很多附赠的自己不会操作的很多优势存在。那么,什么是人事外包?人事外包风险有哪些? 网友咨询:人事外包有风险吗,风险有哪些? 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孙雪燕律师解答: 人事外包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人事外包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务项目。
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解决,具体应找哪个部门管?
2025-07-17工程建设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某些包工头违背道德信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那么,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解决,具体应找哪个部门管? 网友咨询:农民工工资拖欠具体应找哪个部门管? 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跃华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
一方意外死亡财产如何分割,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2025-07-17现实生活中,意外随时发生,那么当家庭中一方意外死亡财产如何分割,当然在我国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的冲突争端是没必要发生的,但是一方发生意外后家庭间的财产分割会有什么其他的规定?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财产如何分割;对死者父母有财产分割吗?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答: 一方意外死亡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先进行分配,剩余属于死者个人财产的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
公司能向员工索要培训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培训费?
2025-07-17不少员工为了满足生产、工作的需要会进行额外专门的培训。而对于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所产生的纠纷,公司能向员工索要培训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培训费? 网友咨询:公司能向员工索要培训费合理吗? 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王远俊律师解答: 公司收取培训费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岗前培训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理应由公司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因此陈某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通常情况下,用人单
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病退工资怎么算?
2025-07-17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患有职业病的,在国家的工伤保险中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病退工资怎么算? 网友咨询:有一个朋友患有严重的肝硬化,已经没有工作能力了,家庭非常困难,还要供一个大学生,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病退?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张帅律师解答: 病退办理条件如下: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齐,才能满足办理病退的条件。 病退所需条件: 1.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 男性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还要支付赔偿金吗?
2025-07-17单位要求新员工有试用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员工对于单位工作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单位也要考核新员工看看他到底是否符合单位的用人需求等。那么,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还要支付赔偿金吗? 网友咨询:在员工的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答: 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如何处理,承租权归谁所有?
2025-07-17众所周知,国家享有公房的所有权,承租人对公房只能享有使用权,那么,夫妻婚姻程存续期间所居住的公房离婚时怎么处理呢?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应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办法有什么规定? 贵州诚稳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解答: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办法: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
公务员辞退的法定事由是什么,补偿金该怎么算?
2025-07-16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那么,公务员辞退的法定事由是什么,补偿金怎么算该怎么算? 网友咨询: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会被辞退,会有经济补偿金吗? 天津腾安律师事务所颜平律师解答: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执行赔偿金怎么办?
2025-07-1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签订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给予赔偿的。那么,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赔偿金怎么办? 网友咨询:公司说先签合同解除协议,害怕签完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刘宝祥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同时要吗,两者有什么不同?
2025-07-16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会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那么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网友咨询: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同时要吗?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张雨平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 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明显带有惩罚意味,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