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4-05-25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2024-05-25为服务和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4-05-25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都应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2024-05-25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 年10 月31 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4-05-25为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提供证据。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及待证事实、当事人的证据持有情况、举证能力等,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三条 专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全国职工、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合并和延期召开的通知
2024-05-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全国职工、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合并和延期召开的通知(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今年全党全国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积极做好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为了集中力量,继续执行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切实把经济工作这个中心抓紧抓好;为了减少各级领导干部、各条战线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劳动模范的会议活动,使他们在今年的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更充分地发挥领导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原定于今年国庆节前后召开的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5-25为正确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业权纠纷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矿业权流转,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请求确认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
2024-05-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已于2019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4日 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 第一条 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
2024-05-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 (一九八0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粉碎“四人帮”以来,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 经过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 我国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 情况一步一步向好的方面发展。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也已开始见到成效。但是,目前我们的生活水平还很低,在财政经济上还存在不少困难。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党的作风受到极严重的破坏,许多地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着相当普遍的严重浪费现象。很多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5-25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出如下解释,供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 铁路法第十七条中的“实际损失”,是指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货物、包裹、行李实际价值的损失。 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对灭失、短少的货物、包裹、行李,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损坏降低原有价值的货物、包裹、行李,可按照其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加工、修复费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