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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25日21时许,路军立醉酒后无证驾驶×××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东口由南向西左转时,与王伟莉驾驶的×××号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路军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9mg/100ml。经认定,路军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路军立于2020年11月25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
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法律一经规定,就具有强制性,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企业不能把劳动者想多挣钱作为理由,让劳动者自愿加班而去违法。其结果,企业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某公司接到一个大订单后,向全体职工发出通知,要求愿意加班的职工主动报名,企业将支付加班费。职工们希望多挣些钱,于是纷纷报名,公司遂与职工们签订协议,约定接下来的3个月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公司按规定支付员工2个小时的加班费。不久后,一名员工因疲劳导致工伤,

变造货币罪

2024-08-11
变造货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两种确有较大差异的行为。前者是对真正的货币予以加工而增加币值或币量的行为,其特点是假中有真;而后者则是仿照真币制造假币的行为,完全是以假充真。变造行为的手段、特点决定了其变造货币的数量是有限的,不可能与伪造货币的数量相提并论,因此变造货币的社会危害性也远小于伪造货币罪。尽管如此,变造货币也会使人们怀疑货币的信用,担心交易的安全,从而影响国家币制的稳定,因而变造货币行为同样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在客体要
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而在考核制度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即使用人单位能够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法定程序。 网友咨询: 小张进入上海某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销售岗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对于房产销售岗位实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在年底销售业绩排名末位的2名员工,公司将作劳动关系解除处理。小张进入公司后,销售业绩一直不佳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12月14日0时许,韩志酒后驾驶丰田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街×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韩志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后被民警查获。经认定,韩志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经检验,韩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4mg/100ml。 韩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顺道律师事务所丁颖律师解答: 韩志在道
离婚后分配房产的原则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处理离婚后的房产分配诉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30日18时许,靳俊丽驾驶荣威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福路与石鲍路交叉路口处,由北向西右转弯,遇韩中良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韩中良因躲避靳俊丽的车辆而驾车驶入道路中心左侧,适逢被害人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韩中良所驾车辆与陈某所驾车辆前部左侧相撞,致车辆损坏,陈某及车上乘客均受伤。 事故发生后,靳俊丽驾车离开现场。被害人陈
房子的继承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家里的孩子比较多的话,在过户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纠纷的情况,都想要这套房子,于是老人就决定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孙子,那么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能再要回去吗? 网友咨询: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能再要回去吗? 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寸砚律师解答: 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
离婚后能否分割房产 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房产的,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确实存在法规中所指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同时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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