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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病可申请大病救助

2024-07-21

大病补助的不是以病种为标准,而是以符合条件的对象为划分标准。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救助对象有: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

发生医疗纠纷没有证据,该怎么收集证据?

2024-07-21

这几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在很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都有收集证据的意识,但是对于医疗证据怎么来收集更具有证明力? 网友咨询:发生医疗事故如何收集证据更有效?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曲彦宝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收集证据:1、门诊及住院病历。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6、死者尸体。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

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标准

2024-07-21

医疗器械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标准。 (2)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

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如何进行赔偿,赔偿多少?

2024-07-21

虽然现在的医学技术比较先进,但是还会有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见类似的事情,但是对于由于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很痛苦,在法律上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如何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因为医生的过错导致刚出生的孩子死了,医院会怎么赔? 陕西博义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导致婴儿死亡的赔偿方式跟大人死亡赔偿是一样的。最主要的还是跟责任程度有关系。赔偿款跟婴儿的户籍也是有关系的。一般城镇户籍年收入是农村户籍年收入3倍左右。因为不同的省份发展情况不一样,因此补偿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何时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2024-07-20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何时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网友咨询:不服结果可以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吗? 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林淑簪律师解答: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仅以鉴定结论对我们不利为由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样被法官接受的可能性很

法律是如何规定医疗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处置的

2024-07-20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处置如下: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是什么

2024-07-2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有: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个人有哪些义务

2024-07-2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4-07-2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有: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吗,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024-07-20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重新鉴定吗,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网友咨询:不服结果可以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吗?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牛晓儒律师解答: 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果不认可,是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的。 重新鉴定应当在下列情形下进行: 1)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应当由医学会重新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抽取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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