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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孳息

时间:2024-07-17 12:58:32 点击:118 次
什么是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在德国民法中,法定孳息被称为权利的孳息,确定法定孳息的归属,是对产生法定孳息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承认和保护。

法定孳息的归属确定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如在德国民法中还有为第三人设定的专以取得孳息为目的的物权类型,即动产(特指有价证券)的用益权。因此关于法定孳息的归属,原则上更为变通。本法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物权法对法定孳息的规定

(一)《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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