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资讯深圳拆迁补偿商品房参考均价出炉最高1.8万/m2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市同区域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分别列出了全市56个片区的商品房交易均价,用以作为未来进行征地拆迁时的参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3月,《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个《办法》是为了适应今后几年内深圳将掀起大规模的轨道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潮而出台的。《办法》中大幅提高了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改变了过去沿用房屋评估价作为补偿标准的做法,转而在评估价与同区域商品房交易的平均价格之间选择最高者,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金额。《办法》中还规定,将全市划分为50多个片区,各区域商品房交易均价由市拆迁办每季度定期公布。
昨日公布的这56个片区的均价,是《办法》实施后深圳官方首次出炉的季度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其中,均价最高的为红树湾片区,为每平米18070元,而实际上,该片区的商品房均价早已在3万元以上。最低的为龙岗的坪地、坑梓、坪山3个片区,都是3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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