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是现行的拆迁制度设计中,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按新条例,政府将被推至前台,开发商、拆迁公司则不能再参与搬迁。强拆与否走司法程序,全由法院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行政强拆的程序是什么1、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入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迕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决定书的送达:
(1)现场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转交送达;
(5)邮寄送达;
(6)报刊公告送达。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强制拆迁执行前应召开各执法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
7、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行政强拆是否合法新拆迁条例从征求意见以来,一直被寄予厚望。但从年初到现在已近一年,强拆的引擎并未停转,推土机下的硝烟还在弥漫。从此前报道看,这个征求意见稿甚至像吹响了新一轮拆迁集结号。密集的强拆事件表明,不少地方铆足劲想搭上旧条例的末班车,上演最后的疯狂。年中还一度传出“新拆迁条例难产”的新闻,说是最大阻力来自地方,各方利益博弈是根本原因。
就在人们对新法年内出台不敢抱太多希望的时候,似乎否极泰来,新拆迁条例有望近期出台。业内人士证实,新版草案经多次修改已较成熟。其抢眼亮点不仅有“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更被曝出“行政强拆被取消”。行政强拆被取消后即被认定为非法的,行政强拆不得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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