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
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其形式如下: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
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保证农民的利益至关重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您看过本文之后就明白了。稳定好农村,就是夯实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个地区都略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依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二、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三、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案例案情简介:李树明(化名)系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土桥村农民,农耕之余在市区打工,依靠农耕的基本生活保障外加每月打工的收入,一家四口生活还算不错。2009年始武汉市政府在李先生住所区域进行“武汉花山生态新城”项目建设,开始大规模征地拆迁。在本村农户基本上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情况下,迫于情势李先生的家人未将拆迁事宜搞明白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领取了部分拆迁补偿款,不久其宅基地房屋及承包耕地被全部推平。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生活保障,失去耕地及宅基地房屋的李先生感觉基本生活失去了屏障,单靠打工的不固定收入缺乏生存安全感,并最终因为其在北京工作的弟弟户口也在原宅基地房屋上,但是并没有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与拆迁方发生激烈争执,走上了上访之路,拆补纠纷由此形成。
律师说法:多年的拆迁维权实践证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拆迁维权最佳途径,但实践中被拆迁人往往先通过自己上访的方式解决,在上访无望的时候才求助于律师,但是如果选择的律师不专业,又会使案情陷入泥潭,浪费大量时间及诉讼成本最终事与愿违。拆迁法律维权涉及多个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不分重点,不加区别的烂诉一通,不掌握好火候,往往导致各被诉主体联合夹击,成为众矢之的。本案我维权律师充分利用各拆迁手续的违法点及相互之间的矛盾,抓住重点,以点带面的巧妙出击,又根据各维权程序进行的程度,掌握住争取和解的最佳时机,最终促使本案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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