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主要有: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的几种。
小产权房屋能买卖吗小产权房的建设有合法的手续,包括有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和房产证。不过房产证只有一本,即整幢房子只有一本房产证。如果每一套房子没有独立的房产证,那么,房产的登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旦房子被征收或被拆。是否可以通过签订购房合同的方式来保障权益呢?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不但不具备交易的前提条件,而且在交易上被法律所禁止,所以即使交易真实存在,但购买人无法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过户,更不可能变更房子的归属关系。即便购买人与出售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与法律相违背,这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人通过合同签订确认自己权益的做法行不通。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被法律许可,但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购买人是为了投资,如出现拆迁赔偿时,赔偿权益归原产权人所有,购买人主张自己权益时法律不予支持,购买人最多可向出售人主张购房款。不过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为了居住,还可以考虑。
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屋买卖吗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那么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
对于已购者利益是否受保护,成为民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虽然小产权房违法,绝对不允许再建设,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对国家的法律了解不多,因此糊里糊涂觉得便宜就买了,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
购买小产权房的城镇居民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虽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其却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既然是物权,权利人当然有相应的支配权包括处分权。所以对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不尽相同,对该类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就不能简单的一律为无效。如符合规划要求和用地条件,买房自用的,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如当事人一方提出无效要求,因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具有恶意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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