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无论是否已经取得房产证,但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
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1、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所需费用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
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二手房为6 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
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
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给房管局。契税是交纳给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计算具体应缴纳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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