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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

时间:2024-08-19 12:54:15 点击:182 次
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各地拆迁机构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不能过户如果想过的话你卖方只能和你做公证。

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

8、测量分户平面图。 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置房如何过户

安置房属于对特定对象供给的房屋,当然它符合一定的条件后页可以上市交易,但是交易之后需要办理过户,否则对购买方而言存在较大的风险。具体的过户流程为:

1、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收费。

4、审批。

5、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6、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安置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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