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应从如下方面考虑,以防纠纷的发生: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如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7、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不可抗力”风险。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
2、“房屋面积”风险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3、“质量问题”风险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4 “违约条款”风险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
5、“卖方有权没收房款“风险
“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6、关于“物业管理”风险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为了减少法律风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2、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2)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5、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2)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3)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4)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5)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6、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7、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等;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8、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9、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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