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了商品房后,没有人居住过,这样的情况还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吗?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
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过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即使房子空着没住,业主也有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
怎么收取物业费物业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物业收取的项目大概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包括:
(1)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
(2)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电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4)燃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5)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6)公共照明费;
(7)不可预见费;
(8)易损件更新准备金。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用。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收取了以上费用之后,就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好小区的公共事物,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业主在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应该将上述费用列明,并且约定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合理管理义务时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对于合同内容不确定可以寻找专业律师帮忙草拟,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物业没有尽到职责,业主们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怎么避免物业费纠纷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阅读合同中对物业管理和具体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条文。一般物业服务都是有级别标准的,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如果物业在今后的日常管理服务中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级别标准,业主可以依此要求物业扣除与未达标服务相对应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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