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对于婚后房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其归属进行约定,既可以用公证的形式,也可以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自行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法中可以看出,这种对于财产的约定只是要求用书面形式,但没有一定要求经过公证,毕竟公证也是要交纳相关费用的。公证以后原则上没有反悔的机会,但只要协议签订得当,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婚后房产公证程序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婚后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办理婚后房产公证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婚后房产约定书(公证处可以代书);
2、财产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男女双方共同到公证处;
3、男女双方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婚后房产公证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婚后房产公证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婚后房产公证的效力在于明确产权,这样的公证是保障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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