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轨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产生的感情或作出不忠的行为,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配偶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
婚姻出轨如何调查取证在对婚姻出轨调查取证时,应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手机短息是否能作为出轨的证据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但是短信是否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很多人会质疑其法律效力。
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
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每个手机号码之只能够在一部手机上收发短信,诱发新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
2、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
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时合法的证据。因此,符合下列情况,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
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机库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恩呢该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
第三,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法院,或有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并当场制成笔录。做笔录时,同样应著名手机型号与品牌。除极少数款型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目前对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收集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
婚姻出轨取证注意事项有的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是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因此,在调查婚姻出轨,搜集证据时当事人要注意搜集的证据应于婚姻出轨事实有关联。最好是搜集一些可以直接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书面证据。
除此之外,证据的获取要客观合法,不能伪造,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出轨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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