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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同居证据调查

时间:2024-09-22 13:10:40 点击:149 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概念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二是非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可以认定为重婚。

如何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非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很难取得,当事人欲证明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必须证明以下两个基本事实:

其一、配偶和自己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

其二、配偶又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因非法同居涉及个人隐私,又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为社会舆论所不容,所以,即便当事人配偶存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当众宣扬,知情者聊聊,加上我国法律又缺乏调查取证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欲证明一方具有非法同居的行为困难非常大。

配偶同居证据如何调查搜集

司法实践中,调查搜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无非有以下几种方式:

其一,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其二,注意搜集另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比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将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其三,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其四,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配偶同居证据调查注意事项

1、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尽量不要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否则冒着极大风险取得的证据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认可,大量付出化为徒劳。

2、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财产争议金额不大,是完全没有必要委托调查公司的。

3、对于调查取得的证据,不能因为激愤将之公诸于众。因为,公诸于众的结果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出现意外;更重要的是,公诸于众也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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