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5
连环追尾责任认定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的规定,发生连环追尾后,第一次发生碰撞的车辆负责赔偿其前面全部车辆,之后发生碰撞的车辆仅赔偿前车损失。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追尾一概是后车全责。 除非,前车违章停放车辆而未竖立警告标志,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或者前车违章倒车,溜车造成追尾,前车负全部责任。 连环追尾责任主体的划分 车辆连环追尾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主要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
2024-08-05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醉驾判刑标准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
2024-08-05
道交法修改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2024-08-05
多车追尾责任认定依据 在车辆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如果是两车追尾,后面的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在多辆车追尾的事故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前面的车停着没有动,最后一辆车没刹住,撞上倒数第二辆车,然后由于惯性导致连环追尾。这种情况下,最后一辆车就要负全部责任。 多车追尾责任具体划分 多车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024-08-05
三车追尾责任如何认定 现将相撞的三辆车称为A、B、C三车。 如果能证明B先撞A,C再撞B,即B车先追尾A车,C车再追尾B车。那责任划分是:A车无责;B车负责赔偿A车损失及B车前部损失;C车负责陪偿B车后部损失及C车损失。 如果按C车撞上B车,再导致B车撞上A车,那就是AB车无责,C车付全责。 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车追尾后如何处理 三车
2024-08-05
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铁路与道路平面
2024-08-02
醉驾需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1、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醉酒后非营运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在广东省针对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暂扣驾驶证和罚款两种(一般不会行政拘留),但似乎很多驾驶员根本不把扣证、罚款当回事,一千五百元的最高罚款,在他们眼里小意思而已,只要酒宴高兴,罚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说罚点小钱不算什么,那么以下第二项风险就不是小钱了。 2、发生交通事故后,保
2024-08-02
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
2024-08-02
车辆被追尾后如何当场处理 车辆被追尾后的处理流程主要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
2024-08-02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