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员工与雇主相互了解、考察的阶段。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是否应该给予工资呢?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探讨。
案例:
小明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新员工,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然而,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小明发现与公司的工作环境不适应,决定自动离职。他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试用期间的工资。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对方。
结论: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提前通知雇主。因此,小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试用期间的工资。
总结:
在试用期员工自动离职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试用期间的工资。雇主和员工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