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劝阻男子公共场合抽烟遭辱骂并泼不明液体,该男子的行为违法吗?
2024-08-07
近日,一女子在外就餐时因劝阻邻桌勿在室内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一事引发热议。 通过本事件我们可以知道,首先该男子在室内公众场所吸烟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早在2011年5月1日,中国就第一次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其次,该男子对女子言语威胁、人身攻击、泼洒不明液体涉嫌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公交公司回应老人车上伸腿绊乘客,老人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吗?
2024-08-07
这两天关于公交公司回应老人车上伸腿绊乘客在抖音上的热度是非常高的。 确实,该老人在公交车上伸腿绊乘客的行为是不道德、不合法的,这种个别人的行为,很可能影响市容,但是不应该影响到地域。 公交公司的回应是,因为没有找到老人,老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动作尚不得知。有可能是故意的,也有可能是精神疾病等方面的因素,因此不能乱扣帽子,也不能下定论。所以在不知道具体情况下无法做出具体的处罚措施,但若是故意为之就可能会被行政处罚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
女孩劝阻男子公共场合抽烟遭辱骂并泼不明液体,火锅店承担什么责任?
2024-08-0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公民有权劝阻禁烟场合内的吸烟行为,并且可以要求经营者劝阻吸烟者。 在本件事中,该店没有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作为店家不仅没有及时进行劝阻男子室内吸烟的行为,根据各地不同规定,可能判受到责令整改、罚款等处罚。另外,作为经营者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防止或制止用餐女士被侵权,需要对受害人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2024-08-07
近日,河南蔡先生将自己的宝马X6送到维修厂维修,修理工半夜却将车偷偷开了出去,发生严重事故。 对此,维修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蔡先生将车交给修车店维修,与修车店之间成立了维修合同关系。在维修过程中被撞报废,维修店存在违约或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修车店工人偷开顾客豪车撞毁车辆,维修公司与工人之间的责任划分?
2024-08-07
近日,河南蔡先生将自己的宝马X6送到维修厂维修,修理工半夜却将车偷偷开了出去,发生严重事故。 维修公司与工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首先,维修店应当基于维修合同关系,对蔡先生所有的汽车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除此之外,维修店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维修工追偿。 如果蔡先生嫌麻烦,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维修店追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
2024-08-07
近日,河南蔡先生将自己的宝马X6送到维修厂维修,修理工半夜却将车偷偷开了出去,发生严重事故。 汽车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蔡先生自从把车交给该店铺起,双方之间就构成了事实上的“维修合同关系”,自此,基于合同义务,修理厂就需要对车辆的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责任。所以,这件事作为一起单方肇事事故,在修理工未饮酒、有驾驶资格的前提下,由车辆本身的保险先进行赔付(商业险),不足部分由修理店和该修理工共同承担补足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
公交公司回应老人车上伸腿绊乘客,法律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2024-08-07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 对于公共秩序来说,我们一定要遵守,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如果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还可能拘留五天到十天,同时可以罚款五百元以下。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
2024-08-07
加害行为侵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往往造成两类损害: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对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对非财产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秦景敏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侵权赔偿的一部分,它符合侵权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 首先,有损害的事实发生,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其次,精神损害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
公交公司回应老人车上伸腿绊乘客,公交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
2024-08-07
这两天关于公交公司回应老人车上伸腿绊乘客在抖音上的热度是非常高的。从拍摄的画面中可以看到,每当有乘客从老人身边走过时,老人都有明显的、故意地伸出脚触碰乘客的动作。 在该案件中,如果有人因为老人的动作受伤的话,是可以起诉公交公司的,应当将该老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由于该老人目前已经找不到,所以可以直接将公交公司作为被告。 公交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司机对该纠纷是否进行了劝阻和制止。如果进行了劝阻,一般就认为公交公司就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公交公司没有过错,也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
2024-08-07
生活中老人摔倒的情况比比皆是,因为怕被碰瓷,所以在遇见老人摔倒时扶不扶便成了社会中争议很大的话题。 只能说“扶是情分,不扶是本分”。 我们必须及时报警,或录制视频,为自己取证,我们不能直接伸手拉老人。在该事件中,责任认定书都已经证明老人摔倒与学生无关,是老人逆行全责,对于老人来说属于讹诈,所以老人应该把学生家为她垫付的医药费返还。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