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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2024-09-14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行政赔偿的判决都能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地执行下来,当然也有极少数行政赔偿判决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那么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网友咨询: 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朱志军律师解答: 赔偿义务机关在全面审查申请人书面材料后,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申请人对此决定不服的,依法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加以救济。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 赔偿

发生高空坠物怎么办,要怎么维权?

2024-09-14

当下社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走着走着会突然从上方坠落下来不明物体,高空坠物如果不幸运的话会出现严重的后果。那么发生高空坠物怎么办,要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发生高空坠物怎么办,要怎么维权? 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康军锋律师解答: 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受损方应当首先保存好现场,并及时报警,查清责任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

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什么内容,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2024-09-14

在行政复议中,行政赔偿的请求只能附带于对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一并提出,不能单独申请复议机关就行政赔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那么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什么内容,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网友咨询: 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什么内容,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张翠律师解答: 受害人要求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以启动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知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2024-09-14

在实践中,如果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损失的,却那么受害人可以发要求侵权人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碰瓷啊很难过,这些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建企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解答: 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所造成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减少,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造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

行政诉讼怎么提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2024-09-14

在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经行政诉讼确认之后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这种行政赔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行政赔偿争议,那么行政诉讼怎么提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网友咨询: 行政诉讼怎么提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黑龙江琦峰律师事务所张文明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手术失误导致伤情加重的,患者应如何维权?

2024-09-1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护理规范、常规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网友咨询: 由于腱鞘炎做手术,本来有问题的手指没有彻底治好,相邻的好手指给治坏了。后来看的几个专家都明确说明是手术失误,但是拒绝给作证,该怎么办呢?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第一步:复印封存病历。 第二步,拿着复印的病历找专家分析。 第三步:确定医院有过错的,可以找医院谈判、或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什么,怎么承担?

2024-09-14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那么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什么,怎么承担? 网友咨询: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什么,怎么承担? 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罗明律师解答: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如何规定的?

2024-09-14

如果著作权人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是可以进行著作权诉讼的,但是,进行著作权侵权诉讼不是去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的,著作权诉讼是有其管辖法院的规定的。那么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如何规定的?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秦孟律师解答: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

因召回缺陷产品产生的必要费用怎么承担,由谁来“埋单”?

2024-09-14

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面临因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困扰,不管是品牌侵权还是质量侵权都是商家和消费者关心的热点话题,特别是现在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大家享受产品的便利、效果的同时,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那么因召回缺陷产品产生的必要费用怎么承担,由谁来“埋单”? 网友咨询: 因召回缺陷产品产生的必要费用怎么承担,由谁来“埋单”? 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王德志律师解答: 缺陷产品召回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

子女姓名权的侵犯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是侵犯了姓名权?

2024-09-14

姓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是与生俱来的,是我们父母给我们的,姓名是我们每一个人生来就有的,所以姓名权也是我们生来具有的权利,那么子女姓名权的侵犯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是侵犯了姓名权? 网友咨询: 子女姓名权的侵犯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是侵犯了姓名权?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李那律师解答: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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