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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现象较为常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如何保障其权益? 贵州林云宸律师事务所秦弢律师解答: 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在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 贵州林云宸律师事务所秦弢律师解析: 有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网友咨询: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是否是违法的?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杨定洁律师解答: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
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网友咨询: 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是情势变更? 辽宁荣璟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解答: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
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关键要看该笔借款的用途和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
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工人出现工伤由谁负责? 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雷玉娴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工出了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由处分或抛弃。 网友咨询: 离婚后可以放弃探望子女吗?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可以放弃探视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固有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解析: 对探
公司拖欠提成不发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提成,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 公司拖欠提成不发怎么办? 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石慧来律师解答: 提成不发可以到劳动局仲裁。 提成不发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需员工携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等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
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普通合伙企业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普通合伙人个人的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怎么办?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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