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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提存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提存的效力如何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存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的效力如何?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必然会跟随一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如何将爱传递给成长中的孩子,探望权的行使至关重要。 网友咨询: 子女的探望权应当怎样保障?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
在之前,股东投入了资金,公司得以运营,那股东也是会出于一些原因想要退股,那股东退股的时候,钱又该怎么退呢? 网友咨询: 股东退股的时候,入股的钱怎么退?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 入股的钱退股时退,入股时会有相关的用户协议的签署,若表明可以退股,会有相关条令规定以哪个价格退股为准,以协议签订的为准。 若没有明确规定,则应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查看相关的规定,若明确说明中途不能退股,则只能以售卖股票的方式,将股票转嫁给他人以收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回收资金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网友咨询: 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吗?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在处罚的时候,可以比照既
在借款时出具欠条一定要仔细,不能有漏洞,不能对欠条进行变造或者是涂改,导致对方变造欠条带来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打欠条时,一定要仔细审查,那么借条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怎样的借条是有效的? 一、借条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处理事情时或者享受福利待遇时,往往需要区分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有些权利和待遇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享有。那么,很多人不清楚直系亲属的范围。网友咨询:法律上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北京市首冠律师事务所王卫新律师解答:直系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和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债务转让需要得到债权人同意,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呢? 网友咨询: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1276万元,除归还之外,尚欠7000万余元。对于仍欠的7000万余元,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丙公司承诺:按期归还乙资金”,乙公司不可置否。后债务到期,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与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问丙公司的债务加入是否有效? 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钟立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网友咨询:遗产管理人是怎么选出来的?北京市首冠律师事务所王卫新律师解答: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监狱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网友咨询:什么人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谈泳枫律师解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
新入职的员工即使在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网友咨询: 试用期要缴纳社保吗?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吕春律师团队律师解答: 新入职的员工即使在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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