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能提前收回房屋吗?
2024-07-05房屋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或缺性。因房价高涨,那些暂时没有能力购买房屋的人,需要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问题,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能提前收回房屋吗?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在租赁合同期间,出租人是不能提前收回房屋的,否则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出现下面几种事由的,承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2024-07-05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孙平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2、机动车驾驶人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主体是哪个机构
2024-07-05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表见代理是属于有权代理吗?
2024-07-05生活中,也许你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第三方的见证下你与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假如甲临时有事不能来,乙代理甲签署了合同。但实际上代理签名的乙并没有代理权,由于甲乙二人关系亲密,你认为甲乙彼此知情。那么,这样的情形就可能构成了“表见代理”。 网友咨询: 表见代理是属于有权代理吗?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于雅平律师解答: 表见代理本身属于无权代理,但是属于特殊的无权代理。其特殊性在于,虽然是无权代理,但却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
谁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
2024-07-05有权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场所等紧急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不知谁从楼上抛出的物品砸到人,如何确定侵权责任?
2024-07-05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曾与“乱扔垃圾”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我国《民法典》也对此作出了规定,那么,不知道谁从楼上抛出的物品砸到人,如何确定侵权责任? 一、不知谁从楼上抛出的物品砸到人,如何确定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知道谁是具体侵权人的,除了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
优先承租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7-05优先承租权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未与承租人续租,却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可以直接与出租人成立一个相同的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直接将房屋继续出租给自己。 网友咨询: 优先承租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黄长勇律师解答: 1、承租人要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前提,需是出租人有继续对外缔约租赁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 2、承租人有继续承租的意思表示。租赁期限届满,若出租人有意愿继续出租房屋,承租人提出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024-07-05和解是纠纷当事人双方以平等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和解协议书的效力问题,不能简单地划一处理,而应该综合考虑、区别对待。 网友咨询: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和解协议书具有普通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和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不得再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刑事案件撤案了还会立案吗?
2024-07-05撤案即撤销刑事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撤案了还会立案吗? 吉林赞勋律师事务所莫长军律师解答: 撤案后是否还能立案要看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有其他的证据或事实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立案,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撤案了还会立案情形如下: 1、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2、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