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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责任承担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理 交通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但该事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

央产房抵押

2024-08-14
什么是央产房 央产房,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己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对于央产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北京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交
共有产权房买卖手续过程中,需要房产共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那么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包括哪些手续? 网友咨询: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包括哪些手续?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答: 需要的手续主要有: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企业损失惨重。因为现金流的断裂,企业在发展经营中寸步难行。为了活下去,很多企业都在千方百计的拓展融资渠道,股权质押也就因此进入到企业的视线中。那么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股权质押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股权质押期限是多久? 湖南醴源律师事务所李天乐律师解答: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
农村房屋可以出售吗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置换需要哪些手续,房屋置换的手续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屋置换需要哪些手续,房屋置换的手续有哪些? 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闫海燕律师解答: 1、置换登记。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 2、价格评估。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 3、置换委托。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那么债权人可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吗,免除债务需债务人同意? 网友咨询: 债权人可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吗,免除债务需债务人同意? 北京浩天信和(温州)律师事务所郑晓律师解答: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但债务的
买房可能是我们这辈子最奢侈的一次“购物”了,基本要花光我们大半辈子的积蓄。血汗钱换来的新房自然不能将就,所以验房就至关重要,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环节。那么验收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子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验收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子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於伟林律师解答: 新房的验房交付过程,需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2、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由于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所以目前不少购房者都以此

购买农村房子

2024-08-14
农村房子能买吗 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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