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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立法者出于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将考虑,已将其纳入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公司员工出差途中遇车祸,工伤认定会不会受理? 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跃华律师解答: 公司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遇事故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企业录用员工后,双方会签署一份书面劳动合同,里面对解除合同的情形作出规定。现在就业是十分灵活的,员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可以向企业提出离职,这个要注意时效,就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人事部。 网友咨询: 公司劳动合同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合法吗? 最近和公司签约,里面有一条是离开公司以后不能从事与该公司相关的行业。不然一次性赔偿十万。我想问我签约了。可是这个条约合法吗? 徐永平律师解答: 公司劳动合同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是合法的,但是前提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时,由单位进行工伤申请。那么,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应该怎么处理呢? 网友咨询: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如何处理? 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张斌律师解答: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应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后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员工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张斌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在生活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员工可能因为工作而发生工伤。这时候切莫惊慌,需要谨慎行事。 网友咨询: 我公司里面有一个员工,在帮忙给会议室搬座椅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座椅压到他的腿。我们及时把他送去了医院,还好伤的不算严重。他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经过公司研究,也认为他的情形应按照工伤处理,那处理流程是什么? 河北冀秦律师事务所张剑律师解答: 你好,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处理: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在北京,在内蒙古有业务,我们都是在内蒙古工作,当地也没有注册分公司。当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不受理,说要我们去找北京的劳动监察。这个他们不受理。对吗? 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他们不受理是不对的,可以申请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网友咨询: 本人现在目前在一个公司已经辞职,但是公司的老板为了某种原因跟我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必须要签署否则剩下的钱拿不到手,所以就签署了。这份协议上规定我不得在离职后干与他同类的行业,全部都是要求我的,但是我觉得作为签署保
加班在现在这个一切高速运转的社会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可以说每一个上班族都经历过加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详细了解过我国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班都是需要额外支付工薪报酬的。那么,劳动法中是否有对加班费的规定? 网友咨询: 劳动法中是否有对加班费的规定? 蒋兴明律师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就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刘瑞凤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网友咨询: 干了三个月,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证据,公司连登记都不登记过我,我只有上班打卡的出勤卡(没有公司盖章,我的名字是领导写的),还有同事能证明我确切是公司的人! 还有仲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我咨询过劳动电话,对方说 还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这样才能证明有这家公司,还要有公司盖章工牌等,至于费用大概又是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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