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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若遇到人身侵权,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郑长虹律师解析。 帮工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到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被帮工人明确拒却帮工的,不承受赔偿职责;但能够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到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无赔偿本领的,能够由被帮工人予以适
个人名义下的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如果债务人因特殊原因不幸死亡,债务人的妻子或丈夫是否应该履行债务人的权利呢?又有怎样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死亡答辩状是怎样的呢?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廖源律师解析。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死亡答辩状 夫妻一方死亡后,以已故方个人名义或是双方名义的债权(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除有约定外,应当为夫妻共同的债权,并非死亡一方的遗产。该债权为夫妻的连带债权,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故在夫妻享有的债权诉讼中,生存一方有权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已
购买方位本身就是一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因为的人并不是能够已成年就能够独立的用自己的资金购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屋的人,一般都是经过后天的奋斗然后经过好多年才购买到一个属于自己房屋的人。现在有很多的房屋的中介都是利用中间的差价来获利的,那么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费呢? 一、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1、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税契,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
社保保的是长命的人,越长命越合算,短命就亏了。商保保短命的人,短命走了为继承人留下一笔钱,是最合算的,长命的人就是给你赔了,赔的钱没有交的钱多 要是刚刚领了一个月就挂了岂不是更倒霉?没领还可以退8%个人缴费的那一块。 供销系统的职工都是个人交全部的,个人部分单位部分都由个人承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社保怎么退?我们这里个人帐户与公司帐户都由个人承担,公司没一分钱支付,工资标准3150元,扣五金为1504元。余下实领工资1646元。 社保应该改成继承人,比如人死了你的继承人(儿子、女儿、老婆、父母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会在自己临终前将自己的财产先进行分配好,避免死后自己的遗产并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孩子为争夺财产而发生冲突。那么,如何判断遗嘱是否有效?遗嘱无效遗产如何继承?遗嘱有哪几种形式?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解析。 如何判断遗嘱是否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 “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
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一份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分割,那么如果女方一开始是放弃抚养权的,后来又后悔了,法院可以重新判抚养权吗? 网友咨询: 女方放弃抚养权后可以再要回吗? 林均律师解答: 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她的主张,要看具体情况。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认为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在外面与其他的人员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或是与其他的人员登记结婚,这个都是属于重婚罪中的情形,那么婚姻法里面对于重婚罪是如果对其进行规定的。那么婚姻法中重婚罪如何认定?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重婚罪?如何认定重婚罪? 祁铈程律师解答: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
农村人,还有多少没进城,城镇一体化,很多农村人进城务工,送孩子上学。现农村跟城市人一样,承担不了三胎,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压的农村人喘不过气,现农村多数没有,养儿防老思想,生崽负担重,生女相对负担轻,别再用老思想,看待农村人。 抚养孩子的成本太高,养不起,你就是放开八胎不想生的还是不生,有很多第一个是女孩子都不要二胎了。我觉得以后不会再有什么生育高峰了。 未来人工费会越来越高,未来户籍放开也就没有什么农村和城市的区别。孩子关键靠教育,说不定你孩子以后能出人头地了,现在很多城市孩子都是娇生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如何认定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新疆普创律师事务所翟方圆律师解析。 如何认定职业病?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是指离婚纠纷中无过错的一方在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除外)后的特定期限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刘宝祥律师解析。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制度。《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细节作出了规定。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无过错一方来说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够证明对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呢?根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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