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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罪

时间:2024-08-02 12:16:45 点击:122 次
非法经营罪成立条件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 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虽然“经营”一词在语言学上并不特指经济营业活动,而是指“筹划并管理”、“泛指计划和组织”等,但是,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其“经营”一词理应是经济领域中的营业活动,即应理解为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经营活动。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所应具备的—个基本特征。如果某种所谓经营活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则即便该行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关法规,也应将其排除于本罪之外。

(二) 该经营行为非法。所谓“非法”,是指该经营行为违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范。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例如,在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未对IP电话的民间经营行为作出明文禁止或者限制之前,民间经营IP电话的行为就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授权而颁发的某种行政规章或其他文件中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有关规定,一般不能成为认定非法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

(三) 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市场秩序作为本罪侵犯的客体,这一方面表明非法经营罪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另一方面,个罪客体与类罪客体的重叠,也印证了该罪之规定是“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节的“兜底”条款。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

非法经营罪法律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通过,自1998年12月29日起施行。)

四、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八、犯本决定规定之罪,依法被追缴、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非法经营罪案例

2009年7月30日晚,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大四平镇马架子村村民赵军强利用“地下黑彩”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将正在家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赵军强抓获。

经过对赵军强的讯问,其交代了自己的“上线”是抚顺市某企业的工人张建。新宾警方赶赴抚顺,经过侦查守候,于当年8月5日将张建抓获。不久,张建、赵军强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建自2009年7月开始非法经营3D福利彩票,3D黑彩是根据福彩3D玩法衍生出来的,其中奖号码与3D官方每天出的中奖号码相同,但因其经营渠道不同于福利彩票,所以中奖额度和中奖率会比正规福彩高。张建坐庄经营黑彩,找人帮自己收号,收号得到的钱去掉收号人的提成和买黑彩的人中的奖金,即是自己非法所得。

由于张建经营的黑彩中奖率较高,使得许多村民争相购买。自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7月30日,张建非法经营额达到14万余元,赵军强非法经营额达13万余元。张建因此非法获利4万元,赵军强非法获利1.1万元。

法院认为,张建、赵军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经营3D福利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并积极交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这一团伙的主犯张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另一被告人赵军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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