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 > 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

时间:2024-08-15 13:08:45 点击:71 次
犯罪对象的具体含义

犯罪对象的具体含义如下:

1、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

2、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并且必须能够反映某种客体遭受侵犯作用,如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也对之施加了影响,但并不能反映某种社会关系遭受侵犯的状态,不是犯罪对象;

3、是刑法规定的人和物。刑法分则大多数并不明确规定犯罪客体,而是通过规定犯罪对象的方式来表明客体的存在,不是刑法明示的人或物不是犯罪对象。杀人罪的对象是人,杀猪不犯罪。

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

一、犯罪客体的含义

1、犯罪客体是社会关系。即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及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董必武指出:“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侵害了我们国家和人民利益,都是侵犯了我国正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它不是单纯地犯罪者与被害人的矛盾问题,而是同国家和人民利益相矛盾的,是同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相矛盾”。现已不限于“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了,因已存在大量非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如私营经济同样要予以保护。

2、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并不都是由刑法来调整的,对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如友谊、恋爱、邻里等关系,由道德调整,对一些较为重要的关系,如婚姻、家庭、经济秩序等,由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调整,只有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即对社会存在与顺利发展有着至关重要意义的哪些社会关系,用其他法律手段无法妥善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则由刑法予以调整,如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基础、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3、犯罪客体是为犯罪行为所侵害或威胁的社会关系。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具体内容来讲,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关系,但这些社会关系本身不能叫犯罪客体,只有当他受到犯罪侵害是时,才能成为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同犯罪的其他要件紧密联系着的,没有犯罪行为的侵害,就谈不上犯罪客体。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社会关系的物质载体,具体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物质表现,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侵害社会关系的。

2、区别:

(1) 犯罪对象所呈现的是事物的外部特征,可以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危害行为的内在本质,一般要通过理性思维才能予以把握;

(2)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因而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而犯罪对象则未必决定犯罪性质,则不能以其划分犯罪的类别。我们判断某一犯罪的性质,不能通过犯罪对象来认定,只有通过犯罪对象体现的社会关系来认定。犯罪对象在不同的犯罪中是可以相同的,在相同的犯罪中也可以是不同的;

(3)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而大部分犯罪的成立,对犯罪对象没有特殊的不可缺少的要求,甚至有些犯罪则没有犯罪对象;

(4)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盗窃分子总是把赃物保存好,以便自用或卖个高价。

犯罪对象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别

犯罪对象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与组成犯罪行为之物。如赌资是组成赌博罪之物,而不是赌博罪的对象;

2、犯罪对象与行为孳生之物。行为孳生之物,是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例如,行为人伪造的文书、制造的毒品等;

3、犯罪对象与供犯罪行为使用之物。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时,伪造的信用卡不是对象,而是供犯罪行为使用之物;

4、犯罪对象与作为犯罪行为的报酬取得之物。例如,行为人杀人后从雇请者处得到的酬金或者物品,也不是对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