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相对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的区别1.二者法律概念不同。绝对不起诉也就是法定不起诉,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2.适用条件不同。
3.决定不同。法定不起诉的最终决定就是法律规定不起诉,而相对不起诉的情况下,最终结果是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相对不起诉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相对不起诉并不表明没有犯罪,只是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依法决定不起诉而已。因此是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的。
找法网提醒您,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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