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今天我将为您呈上一份辩护意见书,希望您能公正审理本案。
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小明被控犯有盗窃罪。然而,我认为小明并非有意盗窃,而是出于一时的冲动和错误判断。据小明的陈述,当时他正处于一次极度困顿的经济危机中,无法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用。在极度绝望之下,小明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希望通过盗窃一些食物和日用品来解决当时的困境。
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是指侵占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于因急迫困难侵占财物的行为,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结论:
综上所述,小明的盗窃行为虽然不可否认,但其出发点并非出于恶意,而是源自经济困难导致的一时冲动。我们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小明的实际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宽大处理,减轻或免除处罚。
最后,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本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