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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应当注意什么

2024-07-05

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物资捐赠应当跟疫情防治相关,慈善组织募捐和接受捐赠时要做好基础调研。 2.保证捐赠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慈善组织根据规则确定捐赠物资的价值。 4.疫情防护紧急可采取捐赠意向书或签署电子协议方式处理。 5.接受了当前不易保存、难以用于疫情防治的物资,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针对性处理。 6.应当快速、全面、真实地披露受捐赠物资的去向。 【法律依据】 《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

有权决定对发生疫情场所或该场所内特定区域人员实施隔离措施的是哪个机构

2024-07-05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应急物资采购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吗

2024-07-0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

应急物资采购是否仍然履行招投标程序

2024-07-0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

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

2024-07-05

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物资捐赠应当跟疫情防治相关,慈善组织募捐和接受捐赠时要做好基础调研。 2.保证捐赠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慈善组织根据规则确定捐赠物资的价值。 4.疫情防护紧急可采取捐赠意向书或签署电子协议方式处理。 5.接受了当前不易保存、难以用于疫情防治的物资,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针对性处理。 6.应当快速、全面、真实地披露受捐赠物资的去向。 【法律依据】 《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

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

2024-07-05

医院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捐赠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物资捐赠应当跟疫情防治相关,慈善组织募捐和接受捐赠时要做好基础调研。 2.保证捐赠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慈善组织根据规则确定捐赠物资的价值。 4.疫情防护紧急可采取捐赠意向书或签署电子协议方式处理。 5.接受了当前不易保存、难以用于疫情防治的物资,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针对性处理。 6.应当快速、全面、真实地披露受捐赠物资的去向。 【法律依据】 《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

谁有权决定对发生疫情场所或该场所内特定区域人员实施隔离措施

2024-07-05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有权决定对发生疫情场所或该场所内特定区域人员实施隔离措施的机构是谁

2024-07-05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却违反承诺,外出行动,这样的行为会负上法律责任吗

2024-07-04

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却违反承诺,外出行动,这样的行为会负上法律责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施加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

确诊病例的家属是否负有自觉隔离或求助医学观察的法定义务

2024-07-04

确诊病例的家属负有自觉隔离或求助医学观察的法定义务,确诊病例的家属或接触过的亲人属于密切接触者,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密切接触者属于极有可能被感染的人群,在没有经过隔离期间,没有确定是否染病的情况下,极有可能感染他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期间发布的有关隔离规定,情节较轻的,面临行政处罚;危及公共安全的,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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