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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拆迁赔偿

时间:2024-07-08 12:01:28 点击:185 次
店面拆迁赔偿标准

按当地的标准赔偿,一般是有本身的地价、装修费、临时安置的费用以及其他的费用,这个肯定当地的职能部门是有标准的。具体的赔偿标准为: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店面拆迁赔偿的形式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生产、办公、营业、仓库等非住宅用房的拆建,可以由拆迁人对原房作价补偿,取得新房产权;也可以由被拆迁人负担新房造价超过原房价值的部分,安置后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由拆迁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偿。

店面拆迁赔偿纠纷如何维权

由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处于不对等的情况,一旦就店面拆迁赔偿无法达成协议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如协调、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起诉等。

1、协调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一般情况下拆迁涉及到的人员较多,如果不能协调解决的话就容易导致联合告状等情况出现,为了不激发矛盾,政府或者是开发商应改革拆迁赔偿方案,提高赔偿标准,同时也可以给有困难的群众给予特殊考虑。

2、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好处是:效果和行政诉讼一样;诉讼只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而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也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3、起诉。这一方法成本比较高,而且耗时比较长,只有当前面的方法无法解决的时候才可以采取这一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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