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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费

时间:2024-07-20 12:01:14 点击:186 次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宅基地拆迁注意事项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注意事项:

1、注意:熟知拆迁办法办公现场“八公开”内容,充分了解拆迁政策,维护合法权益。

“八公开”内容如下:工程名称、拆迁许可证、拆迁评估从业人员、拆迁评估政策、补偿标准、从业人员文明用语、拆迁工作程序、监督投诉电话。

2、注意:拆迁、评估人员须佩证上岗,对未佩带证件或佩带证件与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评估单位,拆迁地址、有效期限不符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商谈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3、注意:明确评估报告内容,细致核查附属物项目,防止丢项、漏项评估。被拆迁人应配合拆迁评估,被拆迁不配合评估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必须送达给房屋所有权人。

4、注意: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解决办法

拆迁当事人经协商达未成拆迁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拆迁补偿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当事人可申请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政府部门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如果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注意:裁决听证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所在拆迁工程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总拆迁户数40%以上的,将进行是否受理拆迁裁决申请的听证。

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除将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地点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听证会上,将有5至10位具有社会公信度的人士作为听证人参加。如果拆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听证或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会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但不影响拆迁裁决的受理。

6、注意: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提交的相关资料,裁决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全书证明,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裁决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宅基地补偿案例

案情简介: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原告在某大街一带进行拆迁工作。被告所有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全部由被告一家自行居住。经原告与被告协商,双方就被告所有的房屋的拆迁事宜决定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并订立了产权调换协议,协议规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两居室一套、三居室一套作为产权调换。在原告偿还被告的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内,被告应当支付给原告差价款每平方米人民币 1450元,原告与被告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不足的部分,由被告按照市场价格结合成新支付给原告,原告还应当支付给被告房屋附属物的补偿费。协议订立后,被告如期搬家,并将其房屋交原告拆除。原告新建的房屋在 2002年 1月建好后,被告以协议规定的房屋差价款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差价款。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认,被告与原告订立的拆迁协议规定的房屋差价款符合有关规定。原告因与被告就产权调换协议规定的房屋差价款的支付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特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审理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订立的拆迁补偿的议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双方均应当按照拆迁协议的规定履行拆迁义务,被告拒绝按照拆迁协议的规定支付房屋差价款没有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据《民法通则》第 111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应当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 1个月内向原告支付房屋差价款。一审判决送达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本案是由于被拆迁人在房屋调换中拒绝支付差价款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拆迁补偿的形式采取产权调换的,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进行产权调换的过程中,拆迁人往往要求被拆迁人一次性付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款,而被拆迁人往往要求分期付清差价款,这样就因付款方式发生争议。此外,从实践中来看,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其对拆迁产权调换需要付差价款的准备不足,因此拆迁实践中因产权调换差价款的付款方式发生争议的比比皆是。我们认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进行产权调换的,其协商行为是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协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差价款结算。如果被拆迁人不能一次性付清差价款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决被拆迁人在一定期限内付清差价款。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在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上经协商达成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的产权调换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被告支付给原告房屋差价款的数额和方式,双方订立的拆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一经订立便对双方都产生约束力,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被告无故拒绝给付差价款的行为属违约行为。本案中的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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