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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产房落户口

时间:2024-08-17 12:15:54 点击:128 次
什么是军产房

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军队房地产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关于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军产房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军产房一般是部队出地皮,开发商出资金来盖,利益共享,因此价格要比同类的商品房低三分之一左右;

2、购房时几乎所有的手续都是国有产权完全一样的,包括气源费、物业费、暖气费、维修基金等;

3、购房时手续简单,不用交契税,直接到部队办理手续,通常为70年使用权(红皮手写的);

4、过户时手续简单,交少许过户费,不用交个税。

(二)缺点:

1、军产房的价格相差很大;

2、通常军产房的质量监督不到位,房屋质量容易产生问题;

3、物业服务很难到位,维修基金无法得到地方的监督和管理;

4、部分军产房依照当地政策不能做按揭,以后也不能做融资贷款。

5、军产房纠纷,地方法院通常不受理;

6、军产房的地角相对较差,通常在机场、海边、山根等地,还需要注意潜在的辐射和污染。

军产房能买卖吗

依据《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报总后勤部审批。《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

所以,在具备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军产房买卖的。

军产房能落户吗

很多人对军产房能否落户存在疑虑,那么军产房能落户吗?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军产房属于部队用地,大家家里如果有军人就会知道,军人参军都会注销户籍,注销身份证。

所以,军产房是无法迁入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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