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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女子起诉LV专柜售假,获得三倍赔偿并退货

时间:2024-07-11 13:15:09 点击:174 次

7.48万元,这是近日长沙市民罗女士收到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店支付的款项。因为她质疑在LV专柜购买的手袋造假,在送检后,起诉该店,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该案历经半年多后尘埃落定,LV店退还手袋货款1.87万元,并三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该专柜无法证明罗女士的手袋是真品,存在售价行为,既然有欺诈行为,那么罗女士是有权利要求退一赔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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